
人文总支字〔2014〕10号
遵义医学院人文社科党总支廉政承诺制度
廉政承诺的对象: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
廉政承诺的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年初完成,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廉政承诺的主要内容:坚决拒收各类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纪守法;杜绝利用职务影响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等。
廉政承诺的形式:均在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承诺并在院公示栏上公开。
承诺人要认真履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监督。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均应在年终述职述廉时,向总支全体教职工报告各自兑现承诺的情况。
人文社科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承诺事项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时报告的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负责保管各承诺书和履行承诺的兑现书,并转入个人廉政档案。
遵义医学院人文社科党总支
2014年4月15日